依据湖北省化妆品抽样查验方案组织,各级药监管理部门对全省化妆品出产企业、批发商业商场、大型化妆品卖场、美容美发组织展开了检查查验。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出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查验管理办法》,省药监理局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触及的注册人、存案人、受托出产企业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相关企业当即依法采纳危险控制措施并展开自查整改。对触及的化妆品经营者已责成相关市州药监管理部门依法立案查询,对违法产品做追根溯源;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