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展开口腔栽培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管理的告诉》(医保发〔2022〕27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标准整合口腔栽培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告诉》(苏医保发〔2022〕73号)要求,现就发布我省口腔栽培类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省、市两级依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拟定单颗惯例栽培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方针。省级调控方针为4500元,各设区市的三级、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控方针在3800元至4500元之间(见附件1)。
二、依照标准整合后的口腔栽培类价格项目,省医疗保障局拟定在宁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见附件2)。其间,南京医科大学隶属口腔医院口腔栽培专业被列入国家临床要点专科,契合国家医保局答应调控方针放宽10%的规则,放宽部分体现在“栽培体植入费(单颗)”和“栽培牙冠修正置入费(单颗)”两个项目的价格水平上。各设区市要严格履行既定的调控方针,在不高于在宁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的前提下,实行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陈述后及时发布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
三、做好专项管理落地施行。各级医疗保障部分要催促医疗机构严格履行口腔栽培医疗服务价格方针,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单颗惯例栽培牙全流程调控方针内的服务构成,避免另立名字收费。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依照标准整合后的价格项目从头合理拟定价格,并于3月25日前安排非公立医疗机构完结价格存案和公示作业。经过医保部分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展现参加口腔栽培专项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履行价格和联系方法等信息,为患者就医供给指引。2023年四季度以设区市为单位展开专项管理“回头看”,侧重重视医疗机构栽培牙手术价格、服务例数、患者次均费用等目标改变,对区域内价格排名靠前、大众投诉告发较多的医疗机构会同有关部分展开要点查看,并于11月30日前构成陈述报省医保局。
四、强化有关方针联接协同。做好口腔栽培医疗服务与栽培专用耗材(植入体、置入体、骨代替资料等)分隔计价收费方法方针调整的联接,结合栽培体耗材会集收购及牙冠竞价挂网落地成果,及时发布公立医疗机构口腔栽培相关耗材实践收购价格。做好价格履行与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协同,各地发布履行标准整合后的口腔栽培类项目价格时,同步停用苏医保发〔2022〕73号文件清晰的16项价格项目。